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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字号 日期:2017-12-19 10:02:38

辽教办电[2017]331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部署,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按照《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86号)要求,现将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编制发布范围

  省内所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包括部委属院校和独立学院。

    二、 主要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介绍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各项方针政策情况,人才培养定位、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及结构调整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结构及建设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论述以学生为中心、围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开展教学建设和改革情况,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教学基本建设情况,以及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情况,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五)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六)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七)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 有关要求

    1. 充分认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的重要意义。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

    2. 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实行质量报告编制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编制工作,确保编制质量。要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育人工作,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3. 各校应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数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内容要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如实体现相应支撑数据(附件1),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

    4. 请各校于2017年12月26日前将本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一式1份报送我厅工业高等教育处,并提交支撑数据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2),支撑数据表请作为质量报告附表与质量报告装订在一起,同时将质量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1份)及支撑数据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gjc86896698@163.com。

    5. 我厅将在省级本科教学管理平台(http://www.upln.cn)集中发布各校质量报告,并请各校自2018年1月1日始在本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期为1年。

    6. 排版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 :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四、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李黎;联系电话:024-86896698;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

 

  附件:

    1.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2.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格式)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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