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和备选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和备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对通过人员有疑义,请在2017年12月29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邮编:110032。
附件:
1.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和备选人员名单
2.2017年辽宁省直属中小学教师和“组团式”援藏教师副高级及以......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