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拔尖人才遴选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17年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遴选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对通过人员有疑义,请在2018年1月5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邮编:110032。

 

  附件:附件1-2  附件3-5

    1. 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专家型校长通过人员名单

    2. 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骨干校长通过人员名单

    3. 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通过人员名单

    4. 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通过人员名单

    5. 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