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拔尖人才遴选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17年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遴选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对通过人员有疑义,请在2018年1月5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邮编: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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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