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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号 日期:2016-04-18 15:02:53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2014-07-25 09:01:31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学校:
当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已经进入假期,因学生活动区域大,外出不易掌握,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案件和意外伤害,为确保留校师生安全,严防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现就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不可麻痹松懈、心存侥幸。
二、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强化校园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加强巡查防控,对校门、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水源地、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部位要24小时值班,死看死守,严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针对夏季和雨季汛期,气象、地质灾害多发,同时也是中小学生溺水、雷击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突出防暴雨、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雷电、溺水、交通事故、火灾等易发、多发事故的预防,教育学生不到安全事件多发的地区,自觉加强防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对暑期留校学生做出妥善、周密安排,对留校学生要摸清底数,做好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在萌芽中,化解在基层。要严格假期留校或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定集中区域,妥善安排学生学习生活。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领导和干部值班,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督促检查农村或山区的学校做好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严防发生校舍、围墙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时,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处置,以救人为第一原则,并在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可先通过电话上报情况,后正式上报材料。对迟报、瞒报、漏报事故案件信息的单位,要依法依纪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市、绥中、昌图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属地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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