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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 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字号 日期:2016-04-18 15:02:52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辽宁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5]118号)和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5]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对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还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类校办企业、在建工程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开展一次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校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各校要把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立即成立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结合秋季开学、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亲自组织检查,督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省教育厅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学校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和附表(含电子版)报送我厅。

  联系电话:024-86914166    

  电子邮件:lnxxaq@126.com

 

  附件:

1. 各市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 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6日

辽教电[2015[]21号 各市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辽教电[2015[]21号 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学校安全大检查深......

教育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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